精細運動能力指個體主要憑借手以及手指等部位的小肌肉的運動,在感知覺、注意等心理活動的配合下完成特定任務的能力。發(fā)育早期的兒童需完成取物、畫畫、寫字、生活自理等許多活動,精細運動能力既是這些活動的重要基礎,評價嬰幼兒神經系統發(fā)育成熟度的重要指標之一,也是對嬰幼兒進行早期教育的基本依據。
精細運動主要包括伸手取物,手掌大把抓握較大物品,拇指與其他手指分開取一些小物品,拇指與示指分開準確捏取一些很小的東西,如花生、紐扣、小豆子、小丸等,拿鉛筆畫畫、翻書、搭積木、串珠子等。而包括進食、更衣、書寫等在內的各種精細運動活動均以抓握物體、將手伸向物體、隨意放下物體、腕關節(jié)可在各個方向活動4項基本動作為基礎,也就是說,4項基本動作是小兒能進行更復雜任務的前提。
3歲前是精細運動能力發(fā)育極為迅速的時期。
嬰幼兒精細運動發(fā)育的關鍵年齡
主動用手抓物 5個月
用拇指及另外兩個手指握物且可將積木在雙手間傳遞 7個月
拇指能與其他手指做對捏動作 9個月
能用拇指與示指捏較小的物體 12個月
搭2--3塊積木,全手握筆,自發(fā)亂畫 15個月
搭3--4塊積木,幾頁幾頁翻書,用小線繩穿進
大珠子或大扣子孔內 18個月
穩(wěn)穩(wěn)地拿住茶杯,模仿畫線條但不像 21個月
搭6--7塊積木,模仿畫垂直線,穿上衣和外套,
拿穩(wěn)勺子不傾斜 24個月
搭8--9塊積木,模仿畫水平線和交叉線,
會穿褲子、短襪和便鞋,解開衣扣 30個月
搭9--10塊積木,能臨摹圓和十字,
會穿珠子、系紐扣、向杯中倒水 36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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